新闻中心

宋兆晨副总荣获“长清区道德模范”称号

发布时间:

2013-12-20

近日,长清区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举行,我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宋兆晨同志荣获“第四届全区道德模范”称号。 为集中展示我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,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思想引领作用,区委宣传部、区文明办、区总工会、团区委、区妇联、长清广播电视台、区新闻信息中心于今年9月底启动了第四届全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,经过宣传发动、层层推荐、评选组委会评议、征求意见、社会公示、公众投票、区文明委审定等程序,共


   近日,长清区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举行,我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宋兆晨同志荣获“第四届全区道德模范”称号。
   为集中展示我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,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思想引领作用,区委宣传部、区文明办、区总工会、团区委、区妇联、长清广播电视台、区新闻信息中心于今年9月底启动了第四届全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,经过宣传发动、层层推荐、评选组委会评议、征求意见、社会公示、公众投票、区文明委审定等程序,共评出51名第四届全区道德模范,其中包括11名“助人为乐道德模范”、10名“诚实守信道德模范”、20名“敬业奉献道德模范”、10名“孝老爱老道德模范”。
 
宋兆晨副总荣获“长清区道德模范”称号